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

周志高 提交于 周日, 12/01/2019 - 11:49
  • 评价主体多元化
    • 教学管理者、教师本身、同事、学生以及家长等共同参与评价,能使教师从多渠道获得反馈信息,更好的反思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,进一步确定努力的方向。
  • 评价过程民主化
    • 要破除评价过程的神秘化,增加评价过程的透明化,把评价目标、评价标准、评价方法、评价程序、评价要求告知所有参加评价的评价者和评价对象,以便调动教师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。
  • 全员评价和全面评价
    • 全员评价是指教师评价制度是面向全体教师的,不是面向少数优秀教师或少数不称职的教师的。它要求全体教师都要接受评价。
    • 全面评价有两层涵义:
      • 第一,要求对教师的职业道德、学科知识、教学能力、文化素养、参与意识、共事意识、终身学习、个人奋斗以及课堂内外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。
      • 第二,要求在评价过程中,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,全面掌握评价信息。
  • 注意反馈评价信息
    • 教学评价后要向评价对象提供反馈信息。
      • 第一,评价者向学校领导提供评价对象是否需要在职进修,学校应提供哪些帮助等有关信息。
      • 第二,评价者向评价对象提供有关其工作表现方面的信息,以便改善评价对象的工作表现。
  • 注意导向性
    • 教学评价以发展为目的,目标是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,为教师日后的工作提供规范,指明努力的方向。因此,在确定评价目标、评价标准、评价程序、评价方法、撰写评价结论、确定评价者资格等各个环节方面,不仅要符合教师目前的工作特点,而且要充分考虑到教师未来的发展需求,注重将其与学习的发展需求和发展方向紧密地结合起来,发挥教学评价的导向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