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知道,adjective (形容词)是用来修饰noun (名词)的,那么副词呢?副词可以不可以修饰名词呢?
我查了一下网上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,众说纷纭。有的人认为副词不可以修饰名词;有的人认为副词可以修饰名词。两派各有各的说词。
其实可以说两派都有道理。
一个单词,究竟把它归到哪一类,要看它在具体语境中的作用。正因为如此,同一个单词可能在不同的语境中是不同的词类。例如:
- I like sports.
- I have a sports car.
在例句 1 中,sports 的作用是充当名词,在例句 2 中,sports 的作用是用来修饰名词 car 的,所以在例句 2 中它是一个形容词(adjective).
那么我们来看下面的句子:
3. I will be waiting for you here.
4. People here are all farmers.
在例句 3 中,here 显然是用来修饰 waiting for you 这个动词短语的,所以它是一个副词 adverb.
在例句 4 中,here 显然是用来修饰 people 的,那么这里 here 究竟是一个什么词呢?这个时候争议就出现了。
有的人认为,在例句 4 中,here 的功能既然是用来修饰 people 的,那么在这个语境中,here 就是一个形容词(adjective).
但是有的人查一些权威的英语词典,比如牛津词典,根本就看不到有 here 做形容词的字眼。那么很显然,牛津词典的编辑者并不认为 here 可以用作形容词。牛津词典,够权威吧?所以在例句 4 中的 here 只能归到副词类(adverb),也就是说,例句4 中就是副词修饰名词。
但是持第一种意见的人,可以查一下韦氏词典,这个也够权威吧。韦氏词典认为 here 有时也可以用作形容词。我这里把韦氏词典中讲述 here 用作形容词的内容贴在下面:
adjective.
1. -- used for emphasis especially after a demonstrative pronoun or after a noun modified by a demonstrative adjective. <this book here>
2. nonstandard --used for emphasis after a demonstrative adjective but before the noun modified. <this here book>
看吧,两本权威词典在 here 修饰名词时究竟是副词还是形容词意见不一致了。
鄙人认真地思考了下,觉得这个异议其实是一个形式逻辑问题。
我们来看两个命题:
命题1: 形容词(adjective)的作用是修饰名词(noun).
命题2:修饰名词(noun)的是形容词(adjective).
命题 1 并没有排除形容词之外的其它词类也可以修饰名词(noun).
命题 2 则明确指出凡是修饰名词(noun)的词都是形容词(adjective).
我们当初在学习语法的时候,究竟是被老师教导 命题 1 还是命题 2?或者说我们当初自己所理解接受的究竟是命题1还是命题2?
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命题 1 和命题 2 ,会发现,由命题 2 可以推出命题 1.
那么问题进一步简化为,我们当初有没有被老师教导命题2?或者我们当初是不是把老师教导的理解成了命题2?
这才是导致异议的根源。不是吗?
牛津词典和韦氏词典的编辑者,显然也是对命题2的理解不一样。牛津词典的编辑者没有认为命题2是真命题,而韦氏词典的编辑者是把命题2看成真命题。
那么对于普通的语言学习者,该怎么看待这个争议呢?
那就看你自己咯。你如果认同修饰名词(noun)的是形容词(adjective),你就把例句 4 中的 here 划归为形容词咯;你如果不认同所有修饰名词的词都是形容词,那你大可以把 here 当成副词(adverb),然后你可以宣称“副词可以修饰名词”这个命题咯。
我个人的观点是:
作为普通的英语学习者,不搞语法研究的,其实有时候(注意不是所有时候!),没必要区分形容词(adjective)和副词(adverb),把它们笼统归为修饰词(modifier)就好了,这样已经足够我们看懂句子了,就 OK 了。